各相关教师: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4〕35号)的规定,决定对2018-2019学年院内立项项目及以前院内立项但未结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请有关项目组及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0年5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候。
科研处
2020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社科联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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