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科研平台2021年度工作总结与2022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报送科研平台2021工作总结与2022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省、校级科研平台管理,推动科研平台促进学校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提升,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21〕7号),现就撰写科研平台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工作总结与2022工作计划

1.省级科研平台应对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整理平台取得的建设成果,撰写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2.校级科研平台应对照学校《校级科研平台计划任务书》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2021年度新立项的校级科研平台需提交《校级科研平台计划任务书》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3.《校级科研平台计划任务书》《科研平台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编制提纲》见附件1、2。

二、报送时间

请各平台于2021年12月30日前提交2021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度工作计划纸质版一份至科研外事处,电子版发至:hnshkywsc@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821025


附件:1.校级科研平台计划任务书

2.科研平台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编制提纲


                                            科研外事处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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