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有序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诚信,确保学校教科研项目的如期完成,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4〕3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科研项目清理和2022年度校内教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未结项校级教科研项目
对2020年及以前立项至2022年5月仍未结项的教科研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以后不再受理其结项申请材料。主持人(负责人)申报各类别项目时不再优先推荐,有经费资助的项目依规追缴资助经费。
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科研项目,请务必于2022年5月完成结项。未办理延期结项且逾期不结项者,将作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依规追缴资助经费。
请各部门协助做好校级教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主持人按照立项文件做好结项准备。
二、2022年度校内教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安排
(一)受理时间
2022年度集中结项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5月25日;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12月30日(不再另行通知)。
以后校级教科研项目立、结项工作统一在年末开展。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纸质1份、电子稿1份。
2.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按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排序),纸质一式1份、电子稿1份。
3.与项目预期目标相关的成果:论文(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页面)、教材和专著(封面、版权页)等资料,纸质复印件1份、电子稿1份。相关成果的主持人必须是项目组成员。
4.为保证研究质量,项目组应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等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结项成果总文字复制比低于30%(含)的方可进入结项程序。对有剽窃现象、研究报告篇幅过小、质量过低、与预期目标严重不符的研究成果,不予结项。同时,至少发表一篇相关学术论文,否则不予结项。
提交材料使用A4纸,正文使用小4号宋体字、1.5倍行距打印。纸质材料装档案袋并贴上《结项审批书》封面,结项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部门邮箱:hnshkywsc@163.com。
(三)结项鉴定程序
科研外事处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由专家组研究给予结项意见。最后经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布,并发放结项证书、奖励证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821025
科研外事处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