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登记和孵化企业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登记和高校孵化企业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4〕799号)有关要求,推动更多高水平技术成果尽快转化应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登记工作

(一)登记范围

1. 2021年以来,已完成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特别是依托科技成果成功孵化企业的情况;

2. 具备转化潜力、近期拟开展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具有孵化企业潜力的科技成果。

(二)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http://henu.rcloud.edu.cn)开展,学校科研人员可以根据操作指南(附件1)在云平台中完成成果登记工作,学校科研外事处将根据登记情况进行审核上报。

(三)工作要求

1. 全校教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以本次成果登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和上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遴选具备转移转化和孵化企业潜力的高水平科技创新成果,推进尽快完成转移转化。

2.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动员,指导本单位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本次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应报尽报,于12月23日前完成成果登记工作。

3. 2025年1月1日起,河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在线平台将常态化开放,学校科研人员可以依托该平台实时登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与意向企业对接成果转移转化需求,推进学校产学研融合做深、做实。

二、孵化企业情况统计工作

(一)统计范围

1. 依托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实践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学校创新创业平台孵化的企业;

2. 依托学校科技创新成果孵化的企业;

3. 依托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成果孵化的企业;

4. 学校在职教师和在校学生创办的其他企业。

(二)工作要求

1. 本次统计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动高校孵化企业工作的重要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谋划,全面梳理统计本单位现有孵化企业情况。

2.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孵化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3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nshkywsc@163.com。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 65821025

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科研外事处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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