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31日发布人: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 以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战略部署, 推动《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 的意见》等文件落地见效,充分发挥高校在科学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助力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拟开展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课题面向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教研机构教研员等主体,分为重点课题、 一般课题两类。其中,重点课题拟支持60 项,一般课题拟支持200项,研究周期均为1年。

二、申报要求

1.课题主持人:本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主持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3年及以上科学教育相关领域研究或实践经历,具备一定的成果积累和行业影响力。如主持人存在相关在研课题,须说明申报课题在研究目标、内容及方法上的差异化创新点。

2. 团队要求第一主持人须为高校教师,团队成员应包含高校科学教育相关领域学者、中小学教师,中小学应协同开展课题研究或进行试点示范验证。团队人数(含主持人)不超过10人,每人限报1个课题。团队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研究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3.条件保障:本课题为立项不资助课题,我中心为立项课题提供学术交流、成果推广等支持,申报单位应提供研究必需的场地、设备等支持,确保研究工作顺利实施。

4.支 撑 材 料 说 明 :已 在 国 家 智 慧 教 育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www.smartedu.cn/)、 教育部科学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 (https://kxjy.csrd.edu.cn) 上线的科学教育课程、实验等数 字资源,可作为课题支撑材料(需提供视频课件、应用/采纳证明等佐证材料)。如佐证材料较大,可采用 U 盘、光盘等方式随纸质版材料邮寄,课程资源须确保权属清晰,不得侵犯他方知识产权。

、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以课题主持人依托单位为主体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课题主持人负责填写《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3.教学单位初审材料报送:科学教育协同创新专项课题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初审、汇总,严格把好意识形态关、法律政策关和学术诚信关。请于2026 年 4月 7 日中午 12:00 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1)电子版材料: 《申报书》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文件、《汇总表》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hwec.edu.cn;

(2)纸质版材料: 《申报书》签字盖章原件1份提交至科研处(博学楼302)。

科研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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