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现就做好2022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结项范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立项且未结项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超过3年的不予结项。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按照《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结项条件
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研究报告应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效果。支撑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一般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正式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标注“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等)。
1.重大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同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 刊号,下同)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须至少1 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上,或至少2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版,下同)上。
2.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同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其他类别项目的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
(二)复核要求
学校负责本单位结项项目的结项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意见。复核意见应能够说明项目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的成效以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等。复核意见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结项复核实行鉴定制度。重大项目鉴定,须有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参与鉴定;重点项目鉴定,须有全省有影响的专家参与鉴定。另有近五年通过结项的省职教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少于2人参加鉴定。鉴定专家组中的外地、外单位专家须有3名以上。规划项目、青年教师项目的结项复核,由申报单位负责安排。
在结项复核的基础上,通过申报单位申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结项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颁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证书》。
(三)报备要求
项目凡有变更者,须在结项前3个月以上,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原项目参与人与变更后的项目参与人均需签字同意,并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变更的项目,将不予结项。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厅职成教处。违反《项目管理办法》的,由省教育厅撤销项目,追回项目经费。被撤销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并将核减项目承担单位立项数量。
(四)成果使用
学校将积极对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育决策中的作用。
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成果要及时摘报各级有关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推广。通过结项的省职教教改项目的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向有关单位报送时,应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及项目批准号等信息。省教育厅可以对研究成果进行宣传和推广,项目主持人拥有研究成果的署名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10月17日-10月31日申请教师可登录网上系统申请;学校自行组织完成项目初审工作;通过项目初审的申报人在网上上传申报材料。11月5日前学校在网上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核,并上传初审意见表、汇总表等。11月7日前上报相关纸质材料。
2. 材料报送要求见《2022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要求与程序》、结项评审书、专家初审意见表、结项申报汇总表等见附件,佐证材料须同时上报。
3. 材料报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项申报材料需经学校复核后统一上报。
本文件及附件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中“教育厅文件”一栏中下载。
四、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5821025 电子邮箱:hnshkywsc@163.com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王 辉 联系电话:0371-65945216
科研外事处
202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