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有序开展科研工作,积极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4〕35号)、《教科研配套经费与资助办法》(豫水职院〔2021〕93号)、《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21〕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及各类科研平台年度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
1.申报范围。项目研究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申报者应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或对应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技术、方法及应用展开研究,选题可参考当年各部委、省科技和教育等部门的研究指南。
2.申报要求。
(1)申报人要求。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应是学校教职工,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组织与管理能力。
(2)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研人员限5人(包括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校级项目申请。主持校级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次主持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校外项目再次申请校级项目。请所在部门初审时严格把关,严禁出现以上违规申报行为,否则将直接作淘汰处理。
(3)研究时间和结项要求。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项目结项时必须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和1篇正式出版的相关学术论文。
(4)申报程序。项目主持人提交《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汇总,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至科研外事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压缩后发送至部门邮箱hnshkywsc@163.com)。经科研外事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学校发布立项通知。
二、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
依据《关于清理未结项校级教科研项目和开展2022年度校内教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https://www.hwec.edu.cn/info/1052/15276.htm),开展2022年度校内教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项受理工作。
三、2022年度各类科研平台年度检查
1.检查要求。省级科研平台应对照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求、校级科研平台(含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对照学校《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21〕7号),整理平台取得的年度建设成果,撰写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提纲见附件2),并按提纲要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文件。
2.报送时间。请各平台于2022年12月27日前提交《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纸质版一份至科研外事处,电子版发至:hnshkywsc@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5821025/65821024
科研外事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