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现就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奖活动时间跨度大(参评成果限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请申报人严格按照《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本次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请严格按要求填写、装订和报送成果评奖材料,相关表格和通知可从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或全国教科规划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纸质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校内受理申报的时间为4月6日至8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nshkywsc@163.com。
学校科研外事处联系电话:0371-65821025,65821024
省教科规划办联系电话:0371—65900037,65900139
科研外事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