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简称《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拟对学校教职工在2020/2021学年第学期取得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励的范围

(一)发表或完成时间:202071日——20201231

(二)成果奖励申报的类型

1.论文类奖励:在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源刊JA类型)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被有关文摘等转载的学术论文等;

2.著作类、教材类奖励:学校教职工完成的正式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

3.成果类奖励:各级各类成果奖励;

4.各级各类项目结项奖励;

5.高层次科研团队、平台立项奖励;

6.学校作为立项单位获得的高层次科研项目立项奖励;

7.职务发明专利奖励。

(三)不予奖励的成果

1.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论文集、会议论文、非正式期刊上的论文;

2.发表在各种非法期刊上的论文;

3.再版、修订版及内容不变书号改变的著作及教材;

4.各种有作假、剽窃现象的成果;

5.其他不符合《河南水利与环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的成果。

二、成果奖励申报要求

1.论著、教材、项目等由数位教职工共同完成,集中由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申报特殊情况可以指定其中一位参与人员申报,避免重复申报;

2.在同一期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的只奖励其中一篇;

3.对同一项成果获得多个奖项的,本次只选择其中最高的奖项给予奖励;

4.同一个成果,以前已经作为某一种奖项给予奖励,后又获得新的奖项,若以前奖励低于后来奖励额的本次可给予补差,不予重复奖励;

5.申报人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须提前完整上传至科研管理系统,同时提供原件,否则不予奖励。须提供的佐证材料分别为:

1)论文:发表或收录该论文刊物的原件,刊物的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名字的目录页、论文页的扫描件各1份SCI、EI收录论文需同时提供相应检索机构的检索证明

2)著作、教材:原件,封面、版权页、显示作者参编章节页的扫描件各1份;

3)项目:结项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其扫描件各1份。

4)专利:原件,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印鉴页的扫描件1份;

5)高层次科研团队、平台:相关文件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

6)其必要或能够起佐证作用的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各1份。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对照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已录入的教科研成果整理原件提交至所属系部、部门审核。各系部、部门须指定一名教师负责网上教科研申报材料审核、成果原件的收缴、审核、报送及领取等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2.系部、部门审核。本次申报以系部、部门为单位进行,请各系部、部门对照《奖励办法》及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各类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资料填报《系部、部门教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并由各系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nshkywsc@163.com

3.学校汇总。科研外事处查验《汇总表》等材料后返还相关原件

四、时间要求

本次教科研奖励系部部门初审截止日期为2021322日,请各系部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成果原件、《系部、部门统计教科研奖励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于202132312:00之前报送至科研外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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