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31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有序开展科研工作,积极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根据学校《科研工作管理办法》(豫水职院〔2014〕35号)、《教科研配套经费与资助办法》(豫水职院〔2021〕9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项目立项

1.申报范围

项目研究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申报者应结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或对应专业领域的前沿理论、技术、方法及应用展开研究,选题可参考当年各部委、省科技和教育等部门的研究指南。

2.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类型分为科学研究类、教学研究类和就业创业类,其中就业创业类主要面向从事就业创业管理工作的教职工。申报的层次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每个申报人只能选择申报其中一类、一个层次的项目。

(2)申报人要求。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应是学校教职工,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组织与管理能力。

(3)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除项目主持人外项目参与人员不得超过4人。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申报2个校级项目。主持校级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次主持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校外项目再次申请本次校级科研项目。

请所在部门初审时严格把关,严禁出现以上违规申报行为,否则将直接作淘汰处理。

(4)研究时间和结项要求。校级科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得超过2年。

(5)申报程序。项目主持人提交《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教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1份(见附件1),经所在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汇总,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至科研外事处(立项申请书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压缩后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nshkywsc@163.com)。经科研外事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学校研究后公布立项结果。

二、校级科研项目结项

1.结项范围

2022年度、2023年度立项项目和2021年延期结项项目。

未办理延期结项且逾期不结项者,将作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依规追缴资助经费。

2.结项要求

项目完成预期目标,且至少公开发表一篇相关学术论文后可进入结项程序。本次结项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申请结项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纸质版1份。

(2)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按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排序),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教材和专著的封面、版权页等资料),纸质版1份。

(3)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等出具的简明版查重报告,纸质版1份。研究报告总文字复制比超过30%(含)的,不予结项。对有剽窃现象、研究报告篇幅过小、质量过低、与预期目标严重不符的研究成果,不予结项。

(4)有项目成员变更或不能及时结项的,请提交《校级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纸质版1份。

提交材料使用A4纸,正文使用小4号宋体字、1.5倍行距打印。纸质材料装档案袋并贴上《结项审批书》封面,以上结项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命名并发送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nshkywsc@163.com。

3.结项鉴定程序

经科研外事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学校研究后公布结项验收结果。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65821025/65821024

科研外事处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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