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9号),现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省重大科技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河南转型发展需要,聚焦产业发展和服务民生公益,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特殊要求除外)。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1月1日后出生),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1月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省财政根据项目年度执行计划和经费实际需求分年度拨付支持经费。

  (四)各部门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五)支持与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人、学校和省教育厅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

  (一)用户注册。申报人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完成后提交至学校。学校科研外事处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提交至省教育厅。

  (三)审核推荐。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项目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材料报送。申报人打印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PDF文档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学校名称,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1月15日8:00—12月12日17:30。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2月14日8: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花园路校办公楼406。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0371—86561692

学校科研外事处:0371-65821025


科研外事处

2023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结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